法律解答房地产破产清算后,债务由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核心分析首先明确破产财产分配顺序,职工权益优先保障,然后是社保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房地产企业破产后,需按此顺序清偿债务。关键在于准确界定破产财产范围,以及明确各债权性质与归属。实务建议债权人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参加债权人会议,了解财产分配方案。对于职工债权,企业应确保相关资料完整准确,以便职工顺利申报。若对清偿顺序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合法程序提出异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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