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房产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 若一方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认定为其个人财产,无需分割。2. 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按双方出资比例分割。若登记为按份共有,按登记份额分割;若未明确份额,一般视为共同共有,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3. 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对方名下,通常视为赠与,若未结婚登记,赠与未完成,出资方可主张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产;若已结婚登记,一般视为不可撤销赠与。4. 双方对房产有约定,从其约定。总之,恋爱期间房产分割关键看出资及登记情况,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上述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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