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债的性质认定较为复杂,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从会计角度看,如果企业承担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通常分类为负债。若不满足负债定义,但符合权益工具定义,则分类为权益。从发行条款上,若合同约定固定到期日需还本付息,倾向于负债;若无固定到期日且利息支付不强制,可能偏权益。在法律上,虽无明确针对永续债性质的专门条款,但可依据相关债务和权益的基本界定原则。总体而言,不能简单判定永续债是权益还是负债,要结合具体合同条款、企业意图及会计处理等综合考量。它既可能因满足负债特征而归为负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也可能因符合权益工具条件而被认定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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