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治安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 这里的“发现”,是指公安机关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线索,而不论是否已对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 对于一些特定的治安违法行为,可能有不同的追诉时效规定。例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追诉时效可能会延长。治安违法追诉时效旨在促使公安机关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同时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灭失等问题影响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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