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与方式: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认定为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房产方面,如果是婚后购买,通常按共同财产处理。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则房产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车辆等动产也按类似原则分割。存款、投资等财产,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归属及分割方式。债务方面,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欠债方自行承担。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应如实向法院陈述财产状况。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