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拆迁房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基于拆迁政策获得的安置房,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通常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为其本质是婚前房产的延续,并非婚后基于夫妻共同行为取得。但如果拆迁时,是按照家庭人口数进行安置,且另一方因婚姻关系实际居住使用该拆迁房一定期限等,可能会被认定为有部分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若一方婚前房产拆迁后,双方对安置房进行了扩建、装修等添附行为,那么这部分因添附形成的财产价值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判断婚前拆迁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房产的原始取得情况、拆迁安置依据以及婚后双方对房屋的相关行为等因素,综合考量后才能准确认定其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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