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属于羁押措施。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会被关押在特定场所,失去一定时间的人身自由,符合羁押措施的特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在这期间,被拘留人处于被羁押状态。所以,行政拘留属于羁押措施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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