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经历韦宇春律师毕业于广西民族大学,获得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后结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他拥有8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50120********44,现任职于广西益嘉远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律师。此外,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第六届南宁律师协会立法与政府顾问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以及五塘商会调解员。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南宁,联系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大厦28层EF号。商标权纠纷案例解析在韦宇春律师办理的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安x洛公司是于1989年8月22日依据英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其经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分别于1997年4月7日、2016年4月7日、2018年2月21日取得三个核定使用在第25类衣服、服装、成品衣等商品上的商标,且在诉讼时这些商标均在有效期内,并在相关产品上使用。X鞋业生产侵权商品,由供应商南宁X商贸有限公司供应给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X分公司售卖。韦宇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对证据进行了仔细核实。他认为生产方侵权是确定的,并且根据经验判断,供应商一般没有证据证明其是通过正常的商业渠道、以合理的价格进货的,也没有证明其进货时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基于此,他建议起诉生产商、供应商以及售卖方。最终,法院支持了关于生产商、供应商承担侵权责任的意见,判决生产商、供应商承担责任。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韦宇春律师在商标权纠纷领域的专业判断和处理能力。在执业的8年时间里,韦宇春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广西南宁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赢得了一定的口碑。他在商标权纠纷等领域的专业表现,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推动当地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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