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规定包括监督考察主体考察内容及期限等多方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核心分析1. 监督考察主体明确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需全面监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的表现。2. 监护人有配合检察院进行监督考察的义务,需积极履行管教职责。3. 考验期的设定是为了观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遵守规定,改过自新。实务建议1. 检察院应定期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沟通,了解情况并记录在案。2.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考察,如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3. 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好管教义务,协助检察院开展工作。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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