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根据实际诊疗支出确定;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护理费,依护理期限和护理级别而定;交通费,凭正式票据核算;残疾赔偿金(伤残情况)、死亡赔偿金(致人死亡情形)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 财产损失赔偿:如车辆修理费、车载物品损失费、车辆重置费等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毁修复或重置费用。3. 其他赔偿:若造成伤残,还有残疾辅助器具费;致人死亡有丧葬费。此外,若存在精神损害,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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