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财产安全有时会受到威胁。比如,自己的车辆在停车场被人损坏,而对方还拒不赔偿,这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这样的案例。2022年3月19日22时,在某处停车场,郭某将赵某停放在车位上的黑色丰田兰德酷路泽损坏,维修费用经赵某催要未果。赵某委托曹成建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郭某支付原告赵某修车款7000元;2、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郭某承担。曹成建律师,男,济宁市律师协会会员,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从事于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过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在这个案例中,法院认为,公民的财产受法律保护。被告郭某致使原告车辆受损,对该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依法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修理受损车辆,原告支出维修费7000元,故被告郭某应当向原告支付维修费7000元。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郭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某支付车辆维修款7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郭某负担。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当我们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曹成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帮助赵某索回了修车款。在面对类似的财产损害纠纷时,我们应像赵某一样,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让侵权者承担应有的责任,保护好自己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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