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可能需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担保人需直接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担保人是否必须偿还要看保证方式以及具体的合同约定。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应充分了解担保的法律后果和自身责任,谨慎作出决定,避免陷入不必要的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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