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贷款没通过,意味着贷款机构拒绝了申请人的借款请求。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贷款申请与审批属于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一部分,当贷款机构基于一定标准认为申请人不符合要求时,有权拒绝贷款申请。核心分析贷款机构有审核贷款申请的权利与义务,需依据相关标准(如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申请人有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包括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贷款机构审核流程合规。若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贷款机构有权拒绝且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若因贷款机构不合理拒绝,申请人可主张权利。实务建议首先查看贷款合同或相关通知,了解贷款未通过的具体原因。若对原因有异议,可与贷款机构沟通,要求其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据。若认为贷款机构存在违规操作,可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反映,收集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贷款申请材料等,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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