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需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2. 制作招股说明书:载明公司基本情况、股份发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以供投资者了解。3. 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股票;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委托银行代收股款。4. 申请批准募股: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递交募股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公开募股。5. 公开募股:通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售股份。6. 召开创立大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7. 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结束后,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后领取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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