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写下的欠条可通过以下方式撤销:1. 收集证据:尽快收集能够证明欠条是受胁迫写下的证据。比如胁迫现场的录音、录像,有证人目睹胁迫过程的证人证言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为后续撤销欠条提供有力支撑。保留与胁迫相关的聊天记录、短信等,其中涉及胁迫的言语等内容也可作为证据。2. 向法院申请撤销:以受胁迫为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之诉。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法院受理后,会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如果证据充分证明欠条是受胁迫所写,法院会判决撤销该欠条。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 申请财产保全(可选):在提起撤销之诉时,如果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情况裁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通过以上步骤,受胁迫写下欠条的一方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撤销该无效的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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