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信用卡欠款无力偿还时,持卡人应及时与银行沟通,可尝试申请分期还款或最低还款额,避免恶意拖欠。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在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以持卡人相关资产偿还信用卡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未获得持卡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持卡人资产直接抵偿信用卡应收账款。核心分析持卡人有按约定还款的义务。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清偿欠款。关键在于持卡人要积极主动与银行协商解决方案。实务建议主动联系银行客服,如实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及还款困难,申请合适的还款方案。收集能证明自身经济困难的材料,如失业证明疾病诊断书等。若银行不同意协商,可考虑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协调。避免恶意拖欠,否则可能面临高额罚息信用受损,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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