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若一方承担主要责任,交强险的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这用于赔偿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死亡、伤残相关费用,如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涵盖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用于赔偿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承担主责时,先由交强险在上述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根据事故责任比例,由主责方与其他责任方按比例分担赔偿责任。例如,若总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主责方可能需承担70%或更高比例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依事故情形而定。总之,交强险在有责时为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基本的保障,确保其能获得一定程度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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