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当事人订立协议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核心分析书面形式明确有据可查,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权益,如合同书等形式。口头形式简便,但发生纠纷时举证较困难。其他形式包括符合书面形式定义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只要能有形表现内容且可随时调取查用。实务建议对于重要协议,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如签订合同书,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协议时,注意留存能证明协议存在及内容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订立协议,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防止数据丢失或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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