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如下: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这关乎公司整体发展方向与重大投资安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确保公司管理层与监督层人员构成合理且符合股东利益。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了解董事会工作进展与成效,以便股东进行监督与决策。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掌握监事会监督情况,保障公司运营合规。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把控公司财务收支与经营成果。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明确股东收益分配及公司亏损弥补方式。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关乎公司资本规模与发展能力变化。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涉及公司融资渠道与债务规模。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决定公司重大组织架构变动与存续状态。十、修改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基本准则,需股东大会决定修改。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涵盖公司章程根据实际情况特别规定的其他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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