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情报公开制度:行政机关应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如行政法规、规章、政策等,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2. 听证制度: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前,应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行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3. 咨询制度:行政机关在制定抽象行政行为过程中,可向专家、学者、相关团体等咨询,获取专业建议,提高行为质量。4. 通告制度:将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及时通告公众,使其知晓并能据此安排自身行为。5. 备案制度: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制定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备案审查,监督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这些程序基本内容有助于保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