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行为具有多种性质。首先是违法性。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逃避法律追究是其显著特征。其次是危害性。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受害者无法及时获得救助而加重损害后果,还会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引发社会公众对交通安全的担忧。再者是主观过错性。肇事者通常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却故意逃离现场,主观上存在逃避责任的故意。最后是加重责任性。一旦认定为肇事逃逸,肇事者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在刑事上,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在民事上,要承担更多赔偿责任,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总之,肇事逃逸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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