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张金荣律师就职于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拥有长达10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110120********96,服务地区为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来福士办公楼25层。她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获得医学学士学位,还有16年北京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具有医学、法律、管理学多重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同时,她还担任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监委会副主任、合伙人以及策略全国医疗专业委员会主任。复杂案情抽丝剥茧2014年2月24日,产妇因孕30+2周重度子痫前期到被告一医院住院,3月5日娩出患儿。患儿出生后状况不佳,被诊断为多种病症。在后续治疗过程中,患儿病情不断变化,先后转院至天津某医院和被告二医院。经过一系列治疗,患儿最终于7月30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尸检意见表明,患儿因坏死性小肠结肠炎术后胃肠道外营养导致胆汁淤积症继发肝功能衰竭,并发肺部感染致心、肺等多脏器衰竭死亡。精准剖析医院过错张金荣律师认为,患儿出生体弱发育差,喂养的奶粉应当为特殊配制,被告一按照常规新生儿喂养是导致患儿后来肠坏死等疾病的根本原因。在患儿出现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炎可能体征时,医方没有及时发现病情,也没有合理告知原告患儿病情,处理上消极被动。被告二在发现患儿出现PICC管路堵塞后没有及时处理,是患儿出现胆汁淤积继发肝衰竭的成因。两个医院的错误发生在一个极弱体质患儿身上,最终导致了患儿的死亡。专业鉴定助力胜诉经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委托进行法医学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分析认为被告一存在未尽到高度谨慎注意义务,未及时发现患儿发生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早期症状和体征,延误诊断及治疗等问题,其过错与患儿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负次要责任;被告二存在未尽到高度谨慎注意义务,发生PICC管堵塞的过错,该过错与患儿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鉴于患儿为早产儿,出生体重极低,免疫力低下及所患感染较重,建议医方负轻微责任。庭审中,原被告均申请专家出庭,专家解答了各方疑问。最终,法院根据鉴定意见及鉴定专家的意见判定被告一承担30%赔偿责任,被告二承担5%的赔偿责任,判决二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61万余元。张金荣律师凭借其专业的医疗知识和丰富的法律经验,在这起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中,为患儿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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