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财产保全,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请求保全的财产信息、申请理由及事实等。2. 同时,要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数额应与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相当,可通过现金、房产等方式提供担保。3.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4. 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会解除保全。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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