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发明专利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在税收方面,个人转让发明专利取得的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企业转让发明专利,其收入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支出,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转让发明专利所涉及的收入认定及税务处理,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执行,以确保纳税义务的正确履行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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