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私人借款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理。首先,双方应查看当初签订的抵押合同,明确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方式等具体约定。2. 若协商一致,可通过折价方式处理抵押物,即由双方确定抵押物价值后,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以抵偿债务。3. 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拍卖程序。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由专业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4. 也可采用变卖方式,将抵押物卖给第三方,以变卖所得偿还债务。在处理抵押物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各方权益。如抵押物处理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多余部分应返还抵押人;不足部分,债务人仍需继续清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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