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且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上述情形未出现,则可认定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核心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客观上未出现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实务建议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留存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配合交警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若被认定为逃逸,尽快与受害者协商赔偿事宜,争取从轻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