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超期办理属于程序违法。行政程序具有法定性,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期限开展各项行政行为。超期办理行政案件,意味着行政机关未能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完成相应工作,这直接违反了法定程序的要求。超期办理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基于对行政机关会依法按时处理案件的合理期待,却因超期办理而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其知情权、参与权等权益受到影响。超期办理还可能影响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公众对行政机关高效、公正执法有着期望,超期办理使行政行为拖沓,降低了行政效率,也会让公众对行政机关的工作能力和态度产生质疑,进而损害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一旦发现行政案件超期办理,当事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超期办理行为违法,并可主张相应赔偿等。行政机关也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期限,确保行政程序合法、公正、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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