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判决后,在特定情况下公安仍可能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且符合立案条件,公安可以立案。核心分析法院判决主要针对已审理的案件事实。若出现新的犯罪线索等情况,公安基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公正的职责,有权立案侦查。关键在于新情况是否构成新的犯罪事实及是否在追诉时效内等。各方权利义务方面,公安有依法决定是否立案的权力,犯罪嫌疑人有配合或接受调查的义务。实务建议若认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可向公安提供详细线索和证据。公安立案后会进行调查,当事人需配合。若对公安立案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如申请复议等。法律程序大致是先提交线索和证据,公安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开展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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