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以医疗机构建议的休息时间为准。比如医生开具的病假条,明确注明患者需要休息的天数,这是计算误工费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2. 伤残鉴定结论:如果因交通意外导致伤残,从事故发生到定残日前一天的时间都可计入误工费计算时间。因为这段时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必然产生误工损失。3. 实际误工情况:以受害人实际停止工作的时间来确定。比如虽然医疗机构建议休息时间较长,但受害人实际提前恢复工作,那么误工费计算时间应以实际误工的天数为准。总之,计算交通意外误工费时间需综合考虑医疗机构证明、伤残鉴定结论以及实际误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准确确定误工时长,以合理计算误工费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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