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所写名字非真实姓名,其效力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能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且该虚假名字指向特定债务人,欠条仍可能有效。比如,有其他书面材料、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佐证欠款事实及债务人身份,即便名字不实,也不影响欠条的证明力。但如果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虚假名字对应的就是实际债务人,或者存在诸多矛盾信息导致难以认定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欠条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在司法实践中,关键在于综合审查全案证据,判断是否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及债务人的准确身份。若能形成有效证据链,即便欠条名字不实,债权人仍可凭借相关证据向法院主张权利;反之,若证据不足,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所以,当欠条名字不真实时,应及时收集补充其他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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