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交通肇事逃逸物证种类多样,包括现场遗留的车辆零部件,如破碎的车灯掉落的后视镜等;肇事车辆上沾有的血迹毛发衣物纤维等与受害者或现场有关的生物样本;车辆碰撞后留在地面物体上的油漆痕迹;事故现场的散落物,如车辆装载的货物碎片等。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该规定虽未直接列举物证种类,但对相关证据收集保管等作了规定,有助于理解物证在事故处理中的作用。3. 核心分析 车辆零部件等物证能直接关联肇事车辆。 生物样本可用于确定肇事过程中是否接触人员等情况。 油漆痕迹可比对肇事车辆颜色等特征。 散落物能反映事故发生时车辆状态及所载物品。4. 实务建议 事故现场发现物证后,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勘查收集。 对于生物样本等易灭失物证,可拍照留存后尽快送专业机构检验。 收集物证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原状,以便交警准确判断物证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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