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盗抢险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保险期间届满,合同自然终止。这是最常见的终止情形,当约定的保险期限结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结。二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一定期限未查明下落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赔偿后,合同终止。比如通常规定的60天未查明下落,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合同效力终止。三是被保险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四是投保人解除合同,经保险人同意后,合同终止。不过,投保人解除合同可能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五是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六是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成就时,合同终止。例如双方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某些特定情形出现时,合同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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