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协议与房屋买卖协议效力不同。定金协议是为保障主合同履行而订立的从合同,具有担保性质。其主要作用在于约束双方履行约定,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房屋买卖协议则是对房屋买卖相关权利义务的全面约定,涵盖房屋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核心内容。该协议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依约履行各自义务。通常情况下,定金协议是房屋买卖协议的一部分,定金协议的效力从属于房屋买卖协议。若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定金协议一般也会随之无效。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定金协议可能独立存在并发挥作用,比如在房屋买卖协议未签订或未生效时,定金协议可依据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双方责任。总之,二者效力不能简单等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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