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过期仍上路行驶,会面临以下处罚:1. 扣留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直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2. 扣分罚款。一般会记1分,罚款200元。具体扣分和罚款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车主应按时续保,避免出现交强险过期仍上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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