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债务需注意以下方面:1. 保证方式:明确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先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2. 保证期间:这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未约定的,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3. 主合同变更:主合同变更可能影响保证责任。如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