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南京结婚登记需双方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等证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范结婚登记程序及所需材料。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证件声明符合结婚条件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办理登记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提供真实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且声明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到正规照相馆拍摄符合要求的合影照片。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指引,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证件和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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