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有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若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严格遵守时间限制至关重要,这关系到专利申请后续流程的推进以及权益的维护。一旦超出规定时间,可能会丧失相应的救济权利,导致专利申请相关事宜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专利申请人务必密切关注时间节点,在规定期限内准确、及时地行使复审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确保专利申请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下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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