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诉讼中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情况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将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情况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核心分析适用情形明确列举了几种导致诉讼无法正常进行的状况。被告人自诉人等主体因特定严重情况致使案件审理受阻时适用。关键在于该情况必须是影响到诉讼正常推进且无法短期内解决。实务建议一旦出现可能导致中止的情形,相关司法机关应及时审查判断。对于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需有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决定中止审理后,做好记录并通知各方当事人。待中止情形消失,及时按规定恢复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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