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拘禁行为通过限制他人的活动范围,使其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行动,严重损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益。这种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不适,更可能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伤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