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平等分割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应均等分割。其次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若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上可适当少分。再者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考虑到子女成长及女方在婚姻中的付出等因素。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但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分割方式上,实物分割适用于可分物;价金分割适用于不可实物分割的财产,将其变卖后对价款进行分割;作价补偿则是一方取得财产,对另一方以金钱方式进行补偿。在具体操作时,双方可先协商确定财产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判决,以确保离婚财产分割公平合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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