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的证据涵盖多方面。财务账目是关键证据之一,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或少列收入等情况的相关记录。纳税申报资料也很重要,如虚假申报的报表、数据等,能反映其故意少报或不报应纳税额的行为。发票相关证据不可忽视,包括虚开发票、不开发票以隐瞒收入等情形的发票存根、记账联等。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可显示资金往来异常,比如收入未如实入账或资金转移以逃避纳税监管。还有证人证言,如知晓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内部员工、合作伙伴等的陈述。视听资料也可能成为有力证据,如监控录像记录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申报不符的场景,录音资料证明相关人员商讨偷税策略等。另外,税务机关的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以及企业与税务机关沟通中涉及偷税意图或行为的文件、邮件等,都可作为认定偷税漏税的证据。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链条,有助于准确认定偷税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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