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办理他项权证通常需要抵押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明确办理他项权证所需提交材料。权利义务申请人有如实提交材料的义务,登记机构有审核并依法办理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材料齐全真实且符合法定形式是办理成功的关键。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抵押双方按要求准备好各类证件及证明材料。前往登记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审核等待登记机构审核材料,一般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审核并颁发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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