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方不让看望孩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核心分析探望权是法定权利,非抚养方有权看望孩子,抚养方有协助义务。关键在于判断对方不让探望是否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双方先协议探望方式和时间,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实务建议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表达探望孩子的诉求,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等,证明自己的探望权。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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