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2. 这是基于法律的公平原则和因果关系原理。如果受害人故意导致自身损害,那么该损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联系。例如,某人明知前方危险,故意冲向正在正常行驶车辆的行车路线,导致自己受伤,此时车辆驾驶人通常无需对其损害承担责任。3. 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可能有不同规定,比如高度危险作业领域等。不过总体而言,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是行为人免责的常见事由。法律旨在合理界定责任,当损害源于受害人自身故意时,让行为人承担责任不符合法律的基本价值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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