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破产后,债务偿还需按照法定顺序进行。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各债务清偿顺序,保障不同债权人权益。权利义务职工等优先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关键要件需明确破产财产范围及债务性质。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债权人要收集好债权凭证,如合同借条等。申报债权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关注程序了解破产程序进展,参加债权人会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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