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给抚养费,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如果日后出现法定情形,仍可能被要求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双方可自行协商抚养费的承担问题,离婚协议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便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子女在必要时仍有权要求支付。关键在于必要时,比如子女因重大疾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原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等情况。实务建议若签订了此类协议,一方抚养子女过程中出现子女需求增加等必要情形时,可先与对方协商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收集子女生活需求增加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学费缴费凭证等。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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