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判缓刑期间工龄计算视情况而定。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等影响工作的情形,一般之前的工龄是连续计算的。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活的部分(津贴)不再发放。缓刑期间到达离退休年龄的,按照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人核发〔1989〕2号)文中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规定,不办理离退休手续,继续按缓刑期间的标准发放生活费。缓刑期满至原单位对本人作出处理期间的生活费,按缓刑期间的标准计发。缓刑期满后分配正式工作的,其工资待遇根据新任职务新任岗位按不低于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缓刑期满到达离休年龄的,根据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关于离休干部受刑事处分后待遇问题的复函(劳人老函〔1987〕5号)和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人核发〔1989〕2号)文件精神,凡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的,都不能再享受离休待遇和办理离休手续。其退出工作岗位后的生活待遇和管理等问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各部门研究确定。缓刑期满到达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照重新确定的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核心分析工龄计算关键在于考察劳动者在缓刑期间是否仍具备正常工作的条件和资格,以及单位对其工作的认定态度。若未因缓刑导致工作中断或资格丧失等情况,工龄通常连续计算。实务建议劳动者可向原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工龄计算政策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若原单位计算有误,可提供缓刑判决书工作档案等相关材料,与单位协商纠正。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依法确认工龄计算方式。在仲裁或后续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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