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需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包括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且无禁止结婚的疾病。形式条件是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核心分析自愿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自主决定权;法定婚龄是基于生理和社会发展确定的;血亲限制是为了减少遗传疾病风险。亲自登记是为了确保婚姻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实务建议双方需确保满足年龄等实质条件。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要求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提交证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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