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男方无性导致离婚,女方是否退彩礼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不一定可不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首先,彩礼是否返还主要考量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无性并非法定可不退彩礼的直接理由。若双方虽结婚但因无性等矛盾致感情破裂离婚,且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女方可能需退彩礼。关键在于是否因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等。实务建议若男方要求女方退彩礼,女方应先查看是否存在符合上述法定退彩礼的情形。若不存在,可不退还。若男方起诉,女方要收集双方共同生活彩礼用途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共同生活开销记录等。法律程序上,男方起诉后,女方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陈述自己观点并提交证据,法院根据双方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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