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企业可以申请破产,以企业的全部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若存在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核心分析首先明确企业正常经营下以全部财产偿债,若股东有不当行为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破产时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关键在于判断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以及股东是否存在滥用行为。实务建议企业可自行或债权人申请启动破产程序,准备资产负债等相关资料。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调查股东是否存在滥用情况,可通过查阅公司财务账目等收集证据。若发现股东问题,可通过诉讼要求股东担责。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清理财产确认债权,按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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